
詐騙防范
浙江義烏,全球最大的小商品城,被譽為“中國最大的內陸港”,每年從這里運往世界各地的標準集裝箱超過40多萬個。巨大的物流催生著巨大的商機,也吸引著全國各地乃至世界各地的人來這里淘金,各種船務公司和貨運代理公司應運而生,足有上千家,其中難免魚龍混雜。
近日,浙江省金華市中級法院對一起目前全國最大的貨物運輸代理合同詐騙案作出一審宣判,以合同詐騙罪分別判處凌偉棟等16名被告人無期徒刑及有期徒刑。這16人正是義烏貨代市場的“淘金者”。
詐騙貨運費,輕松掘到“第一桶金”
此案第一被告人凌偉棟今年41歲,大學畢業后在義烏一家銀行任營業部經理。因為頗具經商頭腦,不久便開始從事進出口貿易及國際貨運行業。
2006年初,因為花錢大手大腳,加上經營不善,凌偉棟負債上千萬元。此時,他結識了嗜賭成性而債臺高筑的義烏農民金正有、家庭離異導致公司破產的上海小老板陳忠,以及從上海、湖北、河南、浙江衢州來義烏淘金的周振華、夏齊、李慶鋒、吳忠高。凌偉棟、陳忠等人熟知國際貨運代理行規:運費在收到國際貨運公司寄來的運費發票后30天至45天支付。于是,幾個人合謀利用這個時間差,設計一套詐騙經營模式,以貨運行業月結算方式詐騙運費,實現各自的“淘金夢”。
隨后陳忠出資,周振華具體操作。周振華花幾千元購買了上海麥地那貨物運輸代理有限公司(下稱麥地那公司)資料,并將辦公室設在凌偉棟已經停業的杭州市海亨國際貨運代理公司義烏辦事處。
一切準備就緒后,2006年4月10日,陳忠以麥地那公司經理的名義,與金正有、夏齊一起找到浙江中外運有限公司寧波海運分公司(下稱中外運寧波分公司)業務員章某。當晚幾個人先約章某到歌廳唱歌、喝酒,然后又給他在賓館開好房間,叫好了三陪小姐,并為他付了2000元包夜嫖娼費。一番利誘和欺騙后,次日陳忠等人就與中外運寧波分公司簽訂協議,委托其出口海運。
此后,金正有、陳忠等人以麥地那公司的名義從市場上及其他公司低價攬貨,之后再將所攬貨柜以市場價交給中外運寧波分公司代為出口海運。金正有、陳忠從托運人處收取運費后,拒不向中外運寧波分公司支付。到2006年7月,麥地那公司尚欠中外運寧波分公司運費達人民幣150萬余元。
中外運寧波分公司打電話給留有5個手機號碼的陳忠,居然全部停機。章某一次次從寧波跑到義烏向陳忠、金正有等人索要運費,結果每次都被對方連哄帶騙空手而歸,中外運寧波分公司對此無可奈何。就這樣,凌偉棟等人輕松掘到了“第一桶金”。
注冊17家空殼公司,騙得運費2000多萬
初嘗甜頭,凌偉棟、金正有、陳忠等人又如法炮制,繼續共同詐騙貨物運輸費用。
這次由金正有出資幾千元,找原在義烏踏三輪車的江西農民彭念田出面,通過代理注冊公司注冊了空殼公司――上?;团d貨物運輸代理有限公司,并以該公司名義,支付少量運費為誘餌,分別誘騙杭州越華國際貨運代理有限公司義烏辦事處、上海遠天船務有限公司寧波分公司簽下以循環提單為抵的運費月結《貨運代理合同》,委托這兩家公司出口海運貨物。
凌偉棟、彭念田、金正有、李慶鋒又從市場上及其他公司低價攬貨,或者通過陳忠、吳忠高、王旭晨、夏齊等人低價攬貨,之后再將所攬貨柜分別交給上述兩家公司代為出口海運。凌偉棟等人從托運人處收取運費后,拒不向這兩家公司支付。至案發,凌偉棟等人還欠這兩家公司340多萬元運費。
在此后的兩年多時間里,凌偉棟等人的貨代詐騙隊伍不斷擴大,又吸納了青海、寧夏、福建、黑龍江以及浙江金華等地在義烏的各式“淘金者”加盟。案發后,公安機關共抓捕歸案嫌疑人16名,其中有的竟是剛出校門不久來義烏打工的學生。這些人時合時分,詐騙方法卻如出一轍,他們先后注冊了17家貨代類空殼公司,作案次數達20多次,騙得運費2000多萬元,其中凌偉棟合同詐騙數額最多,近950萬元。更有幾名犯罪嫌疑人看到錢好賺,干脆“單
干”,居然也順利騙得上百萬元。
凌偉棟等人將騙來的錢用于賭博、高消費等,很快揮霍一空。因為生意資金周轉需要,從2007年開始,凌偉棟讓做房產中介的姐姐凌麗萍幫他借款。凌麗萍兩年里以二分至五分不等的月利息向鄭某等21人借款486萬余元,這些錢除了支付利息44萬余元外,其余均被凌偉棟使用,其中一部分被用于貨代合同詐騙,至案發只歸還了本金9萬元。凌偉棟也因此多了一個罪名: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還連累了其姐姐。
多行不義,終因合同詐騙罪獲刑
事實上,早在2006年初就有上當的貨運公司向警方報案,請求以“詐騙罪對凌偉棟等人立案偵查”。而警方調查后認為,這是拖欠運費的經濟糾紛,未予受理。但隨后義烏、金華、寧波、杭州、上海等地多家遭到中間貨代公司惡意拖欠運費的一級貨代公司先后到警方報案。同年下半年,義烏警方開始調查這些貨代公司的來龍去脈。通過調查,警方發現有些貨代公司神秘出現又神秘關閉,便將其列入黑名單,而黑名單上的公司都存在運費支付方面的糾紛。
“近期一級貨代公司報案的越來越多,這其中是否有貓膩?”義烏市公安局干警分析后認為,看一家公司是否存在詐騙犯罪,關鍵是看其是否有以低價承運、再高價委托一級貨代公司運貨的行為。循著這一思路,警方重點調查了其中一家貨代公司,并千方百計找到了該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凌偉棟。凌偉棟為了擺脫嫌疑,提供了以低價吸收貨物的托運委托書,這一突破讓警方大喜過望。
該公司的運作模式與黑名單中其他公司的運作模式相類似。于是,警方又對2006年以來發生的貨代運費糾紛進行調查,串并偵查,最終鎖定了以凌偉棟、金正有、陳忠等為首的10多人。
從2008年11月19日到2009年7月4日,義烏警方和上海虹口警方先后將犯罪嫌疑人王旭晨、彭念田、凌偉棟、徐立山、王金全、吳斌、周振華、李慶鋒、尤仁杰抓獲歸案。同案的凌勇、吳忠高、夏齊聞訊先后向公安機關投案。2009年1月6日,因犯販賣毒品罪被義烏市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的金正有經傳喚到案。隨后,被列入網上追逃的張志會、徐俊、陳忠也分別被各地警方抓獲,移送義烏警方偵查。
由于案情重大,案件分別于去年11月和今年3月分兩批交由金華市檢察院審查起訴。該院將案件提起公訴后,金華市中級法院經審理認為,凌偉棟等16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均已構成合同詐騙罪,其中凌偉棟還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應數罪并罰。法院遂以合同詐騙罪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凌偉棟無期徒刑,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合同詐騙罪判處彭念田、金正有、陳忠、吳斌和李慶鋒無期徒刑,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合同詐騙罪判處其余10名被告人十四年至六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各處數額不等的罰金。
對情況不明的中間貨代公司應多加防范
辦理此案的金華市檢察院公訴處副處長許達,多年與復雜疑難經濟犯罪案件打交道。他認為,這起貨物運輸代理合同詐騙案作案方式并不復雜,都是冒用他人或以他人名義委托代理注冊公司注冊空殼公司,再以空殼公司的名義,以明顯低于市場運費價格向客戶攬貨,或以更低的價格向其他同伙吸貨,然后再將貨柜以市場價委托給貨代公司出貨。
開始他們通過付款買單,及時付清運費的方式托運少量貨柜,合作一段時間后再以方便長
期合作等借口為由,誘騙貨代公司與其簽訂國際貨運代理運輸協議,約定海運費月結,并以循環單擔保的方式結款。也就是貨代公司根據合同約定在月結的期限內放提單,他們拿到提單后立即向客戶收取運費,但到約定結算運費時間,就以“資金周轉困難”、“客戶運費未結”、“老板不在”等理由推托,故意拖欠運費,甚至攜款逃匿。
另外,當貨代公司手上還扣有作抵的循環單時,他們又安排真正的貨主或唆使他人假冒貨主到寧波海事法院申請強制令(中國海事法規定,為保障真正貨主的利益,貨主只需支付當票提單的運費就可以拿回被扣的提單),或者唆使他人到義烏市場上以租“垃圾柜”方式換出之前被扣的循環提單,等
等,達到不付運費的目的。
由于他們注冊的公司都是經工商部門合法登記的,找來擔責的法人身份也真實,因此貨代公司如果報案,公安機關一般都會按民間經濟糾紛論處,讓其直接到法院起訴空殼公司或無實際履約能力的擔保法人,不會立案偵查。這樣,他們就可以重新注冊一家空殼公司,繼續詐騙。
“不算復雜的合同詐騙犯罪為何屢屢得逞?這暴露出目前貨代行業監管中包括在公司注冊、行業管理等環節存在的漏洞,以及現行法律中的某些硬傷,比如海事法的有關條款過于簡單?!庇嘘P公司應該切記:天上不會掉餡餅,誰也不會做賠本的買賣。對那些資質、人員等情況不明的中間貨代公司,應多加防范。